江西治理教育乱收费 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
小编: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教师以家长委员会、合作办学等名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所、资源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此外,严禁高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举报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大江网讯【见习记者肖蓓】报道: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近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监察厅、江西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从今年春季开始,在2008年春季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向学生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以及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城市中小学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之外,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在保证教科书采购质量、品种和采购经费允许的前提下,除可将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料(如文字作业本、地理图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免费教科书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外,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同时,严禁学校及教师统一或变相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课外读物费、体检防疫费等各项代收费。严禁学校收取存车费、热饭费(搭膳费)、饮水费等各种服务性收费,相应的合理开支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此外,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住宿费全部取消。
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据了解考研辅导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将继续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把择校生纳入统一的招生计划考研辅导收费,实行以学校为单位计算的办法,规定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
现有比例已经低于此标准的也不得提高,在今后会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同时,将会加强高中招生的录取管理考研辅导收费,严禁以降低收费或不收费作优惠,跨区域违规招生,公办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考研辅导收费,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学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服务代收费
据悉,江西要求继续加强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稳定,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项目外,高校也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许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各种费用。
高中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同时,高校提供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必须的服务,也不得向学生另外收取费用。
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
意见中要求,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要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除寒假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和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因完成教学计划的需要,在确保师生安全的情况下,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外,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同时,教师为学生补课也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严禁学校、教师以家长委员会、合作办学等名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所、资源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
此外,严禁高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举报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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