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培训班招生的旺季 培训机构未如约就业可全额赔付学费?
小编:暑假是各类培训班招生的旺季,为了吸引眼球招揽顾客,记者发现,广州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推出“新花样”——教育培训险,打出“未如约就业全额赔付学费”、考不过“退学费”的广告标语。 教育优就业提供的“个人培训损失险”规定,参保对象必须为机构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员;而火星时代教育推荐的产品则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参保对象为机构内18-35周岁的全日制学员。...
暑假是各类培训班招生的旺季,为了吸引眼球招揽顾客,记者发现,广州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推出“新花样”——教育培训险,打出“未如约就业全额赔付学费”、考不过“退学费”的广告标语。然而,这个在保险业内都鲜为人知的小众险种,并非培训机构学员的刚需,新快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培训机构引入保险更多只是为了找个“噱头”借势营销,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保障比较“虚无”。有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对待培训搭保险的产品应谨慎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快报记者 刘威魁 文/图
■实习生 李杨琳 张惠娟 吴佳娴
险企人员都不知道的“教育培训险”
近日,新快报走访了广州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发现报考研究生培训机构的费用,为招揽生源,宣传可谓是花样百出,除了惯用的“明星教师”“经典课程”等标语,一些宣传页面上出现了“教育培训险”这样的“新花样”,打出“未如约就业全额赔付学费”、考不过“退学费”等宣传语。
据记者了解,“教育培训险”多为保险公司与培训机构的签约产品,通常是消费者在教育机构选择了培训项目后,再额外添加一份保单。培训结束后,如果未能满足签约时安排就业等条件,并满足保险理赔条件,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取赔偿金。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 教育优就业五山校区进行咨询时,一名姓陈的客户经理向记者推荐了相关课程,并表示机构会为学员免费赠送人保财险的“个人培训损失险”,保险费为每人260元,保险金额为18000元,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就业,可申请保险理赔。在火星时代教育科韵路分店,记者也被推荐了一款人保财险的“个人培训损失险”,保险金额同样是18000元,由机构免费赠送。
在达内教育侨光路分店内,机构人员向记者推荐的产品搭售的是平安财险的“平安就业教育培训保障险”,需学员自愿购买,保险费为每人240元。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达内教育将该保险产品的广告放置于官网头图。
值得一提的是,当记者走访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门店时,工作人员均回复记者称,店内没有“教育就业培训险”这类产品。记者随后致电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平安财险表示,广东分公司没有这类产品,可能是其它分公司的产品。人保财险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该公司在广州范围内没有开办过“个人培训损失险”这类险种。记者还了解到,教育培训险相对小众,在保险业内也鲜为人知报考研究生培训机构的费用,目前仅限教育培训机构购买,不针对个人出售。
基本用不上,至今未有承保案例
新快报记者细读各家培训机构搭售的保险条款发现,教育培训险不仅对投保学员设有诸多准入条件,理赔方面也有诸多限制,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其意义不大。
教育优就业提供的“个人培训损失险”规定,参保对象必须为机构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员;而火星时代教育推荐的产品则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参保对象为机构内18-35周岁的全日制学员。
而在理赔方面,限制就更多了,而且如何界定是否达到赔付标准,也面临较大的人为因素干预,理赔的关键环节大多把控在机构手中。“未就业的评判标准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裁定,但在核赔时,学员的理赔资格审查及结业考核均交由教育机构单方面裁定。” 优就业广东分校陈经理如是说到。火星时代教育方面也对记者表示,若是要理赔要满足很多条件,比如机构会对学员进行考勤,只有同时满足“考勤分数80分以上”“结业成绩60分以上”两个条件的同学才有申请理赔的资格。
“学生基本上用不到保险,推行教育培训险以来,没有发生承保案例。”达内教育一位自称陈老师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培训班老师的业绩与学员就业有关,过高的理赔率会影响班主任的声誉。
新快报记者还注意到,不少机构无法提供保单供学员查询,能否真实出单,也是教育培训险推广过程中的焦点。 教育优就业表示,其教育培训保险是机构与险企的独家合作,只能由机构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无法为学员提供个人保单,学员也无法自行查询投保情况。在 教育优就业与学员签约的促进就业协议中,也未提及“就业保险”的存在,也无相关条例。
新一站保险网总经理国婷丽就曾指出,只有真实出单才能称之为保险,否则只能用产品服务来定义。查不到保单,也不能和就业挂钩,如此“佛系”的教育培训险,购买意义相当“虚无”。
培训机构“借”保险公司名气搞“噱头”
据360大数据发布的《2018年教育行业大数据洞察报告》统计显示,2017年职业教育需求占近56%,其中技能培训需求量较大。随着关注度的提高,教育培训保障的合规性也成为关注点。
“有市场需求就有供给,(教育培训险)对培训机构来说是‘噱头’报考研究生培训机构的费用,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产品。”凤凰财经研究院院长刘杉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机构推出教育培训险有“噱头营销”之嫌。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教育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更多是借势营销,宣传自身机构就业率。“平安保险这类大型险企人尽皆知。”达内科技广州总公司反馈部经理杨女士告诉记者,教育培训险这类签约产品,最早起源于2017年,有部分原因是想利用平安保险的名气,来打造达内教育的业内知名度。
“每年都有十几万人次的学生在我们这里学习技能,参保人数自然也不会少,保险公司也可以持续获得稳定的客源。”对于保险公司和培训机构合作的原因,达内教育方面坦然报考研究生培训机构的费用,保险公司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客源;达内教育的工作人员更是以此来宣传机构的就业率,宣称自己的就业率经得起考验,否则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与之合作。
平安财险方面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北京分公司与该培训机构只是三年前有过保险合作,现在早已不合作了。该保险产品与平安财险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如果后续该教育培训机构仍旧以平安财险名义销售保险产品,收取保费,平安财险方面将会进行追责。
律师说法
商家不宜把保险当作 增信工具过度宣传
原保监会曾发布保险消费者权益提示,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具有客观性、可能性和偶然性,但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还特别强调,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就业保障险种属于产品责任险范畴,是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新保险形式,但其风险评定的责任方、保单隐藏的各种“隐形条款”,还有其可供赔偿的范围等等,都存在着定义模糊、未有监管条例参照等问题。培训机构引入保险产品服务,将教育培训险作为“噱头”来营销,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就业保障险”只是投保人转移经营风险的工具,商家不宜把保险当作增信工具过度宣传。
肖锦阳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首先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有疑问,应通过官方渠道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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